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于 2026年10月22日 签署 Senate Bill 381,同日成为 Act No. 92 of 2026。法案在《宾州合并法典》Title 35 新增专章,其中 Subchapter B 专门管化妆品动物实验与销售。本文只写化妆品相关条款;同一法案里还有科研用猫狗、州资金等条款,与美妆出海关系不大,不展开。
官方法案页「Last Action」写明:Act No. 92 of 2026, Oct. 22, 2026。最终文本为 Printer's No. 1972(全文 HTML)。
改了什么
1. 核心禁令(§58A22(a))
制造商不得在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符合下列条件的化妆品:
- 该化妆品的开发或生产用过动物实验;且
- 该实验由制造商或其任一供应商开展或委托;且
- 实验发生在 2027年1月1日及以后。
「制造商」按标签定:凡按 21 CFR 701.12 出现在标签上的名称(制造商/包装商/经销商)都算义务方。「动物」指除人以外的活体脊椎动物;「动物实验」含把化妆品或其成分施用于动物体表或体内。
2. 时间线要分清两条
| 日期 | 含义 |
|---|---|
| 2027-01-01 | 动物实验的截止分界:这天及以后新做/委托的测试,会让相关化妆品落入禁售 |
| 约 2027-04-20 | 法案整体生效日:签署后 180 天生效(§2),不是 1 月 1 日当天整部法立刻全部开罚 |
§58A22(c) 写明:2027-01-01 之前做完的成分或成品动物实验不适用本条禁令;制造商可以继续查阅、评估、留存既有动物实验数据。不是「旧货立刻清仓」。
3. 豁免(§58A22(b))
下列情形不按本条禁售处理(摘要,执行以原文为准):
- 为医学研究目的做的动物研究
- 联邦或州监管机关要求的测试,且成分广泛使用、不可替代、有明确人体健康问题、尚无获认可的非动物方法
- 在美国境外为满足外国监管要求做的测试,且其证据没有被用来按美联邦/州法规证明该化妆品安全
- 针对受《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》第 V 章约束的产品/成分的测试(多为 OTC/药品路径)
- 为非化妆品目的、应联邦/州/外国监管要求做的测试;但 2027-01-01 后产生的动物数据,原则上不得再拿来证明化妆品安全,除非同时满足:无获联邦机构或 OECD 认可的非动物终点方法、有非化妆品意图的书面证据、该成分在化妆品以外已有至少一年使用史
4. 怎么罚
由州检察长可向州联邦法院或违发地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申请禁令及其他法院认为适当的救济;不创设私人诉权(消费者/竞品不能凭本条单独起诉)。高等教育机构及其雇员亦不因此条承担民事责任。
影响谁
- 向美国发货、且货会进宾州仓/零售/消费者地址的美妆品牌、贴牌商、跨境卖家(亚马逊、Walmart、TikTok Shop、Temu 等美国站)
- 标签上挂名的「manufacturer / packer / distributor」——义务按标签名走,不只看工厂执照抬头
- 还在为新品做或计划委托动物毒理/刺激测试的原料商与配方厂:2027 年起新测要先对豁免条件做书面评估,否则相关成品可能不能在宾州卖
意味着什么 / 现在注意什么
- 已在售、且动物数据都是 2027 年前做的:法案明确可继续留存评估旧数据;重点不是立刻下架,而是管住明年起新开的动物实验
- 供应链自查:向原料商书面确认,相关成分是否会在 2027-01-01 后为化妆品用途新做/委托动物实验;合同里把「不新增化妆品用途动物实验」写清楚
- 美国不是联邦统一禁动物实验化妆品:这是州法(加州、纽约等已有类似路径)。卖全美的店铺要按「最严可达州」管测试计划,不能只看 FDA MoCRA
- 联邦/外国强制要求的测试仍可能走豁免,但要把「谁要求、为何不可替代、是否未用于美国化妆品安全证明」做成可审计材料,别口头说「境外要求」就完事
- 法案 180 天后整体生效;真正卡新品的是 2027-01-01 测试分界。现在起改研发排期,比明年临时改配方便宜
来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