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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法规

东盟化妆品指令附件 6月22日更新,新加坡 HSA 同步执行

东盟化妆品指令(ACD)禁用、限用、色素、防腐剂、防晒剂附件 6月22日发布新版;新加坡通报每年要重新提交一次。

  • ACD 附件 II(禁用)、III(限用)、IV(色素)、VI(防腐剂)、VII(防晒剂)发布 2026年6月22日版
  • 新加坡供货前要先核对附件,再在 PRISM 系统通报
  • 通报 有效 1 年,每年重新通报

马来西亚、泰国、越南、印尼等东盟国家同样以 ACD 为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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