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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检院发布新功效化妆品前置咨询:申报前可就机理与安评开会沟通

中检院10月20日发布《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前置咨询工作机制(试行)》:申报前可电话或会议沟通;会议申请10日内初审、60日内开会,意见仅供参考。

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(中检院)2026年10月20日发布《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前置咨询工作机制(试行)》,落实药监局深化监管改革、加大创新支持的要求。与同月发布的「新原料创新指导」互补:一个面向新原料,一个面向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注册。

改了什么

注册人可在提交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资料之前,就技术问题与审评部门沟通:

  1. 电话咨询(一般技术问题)
    例如:按化妆品定义判断是否属于新功效、资料受理与申报流程等。原则上 30 日内回复。

  2. 会议沟通(重要技术问题)
    须已有一定研究基础(研究背景、作用机理、国内外现状、功效评价与安全评价等)。在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提交《沟通交流会议申请表》及相关研究资料。

    • 审评部门 10 日内告知初审结果;界定错误、研究不充分或虚假资料的不予接受
    • 接受后原则上 60 日内召开线上/线下会议,单次不超过 45 分钟
    • 疑难复杂问题可延长时限,但须在时限内告知申请人

机制明确:咨询与沟通结果是指导性、参考性意见,不作为注册资料内容,也不作为审评是否通过的依据。提供虚假资料的,记录在案并不再接受其沟通申请。鼓励有能力的省级药监部门承担前置咨询服务。

影响谁

  • 计划在中国注册宣称新功效特殊化妆品的品牌、原料商与代工厂
  • 功效边界模糊、评价方法创新、安评路径拿不准、怕一次申报被打回的团队
  • 只做普通化妆品备案、不碰新功效宣称的纯跨境零售卖家:本条不改你的备案义务

意味着什么 / 现在注意什么

  • 这是服务通道,不是放宽新功效认定,更不是「沟通过就等于能批」。
  • 开会前先把机理、功效与安评材料做扎实;材料空、界定错会直接被拒会。
  • 别对外宣传「已获中检院认可」——官方写明意见不作审评依据。
  • 可与「新原料创新指导」对照:原料创新走原料通道,产品新功效走本机制。

官方通知与附件:中检院 · 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前置咨询工作机制(试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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