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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法规待核实

中检院改原料数据使用指南:征求意见中,美白/防脱安评路径更细,11-30截止

中检院11-04起就《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》修订稿征求意见(至11-30):细化3年安全使用历史证明与销售数据、扩大「仅物理加工」可走安全食用历史豁免系统毒性、明确祛斑美白/防脱发可用国际机构结论与历史数据并可能要补人体长期试用。仍是草案。

在中国做 完整版安全评估、注册/备案 的品牌、原料商和代工厂注意: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(中检院)2026年11月4日 挂出 《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是对 2024年4月30日 版《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》的修订。意见反馈截止 2026年11月30日,邮箱 hzpbwh@nidc.org.cn。

先说清楚:现在还是征求意见稿,现行指南未改,今天交的安评资料仍按现行规则。 但完整版安评材料清单会跟着这条走,美白/防脱相关配方适合提前对照。

改了什么(修订说明口径)

据附件《修订说明》重点三条:

  1. 细化原料「3年安全使用历史」
    明确历史使用浓度什么时候能参考;同一原料证明材料可从 来源、生产工艺、组成、质量规格 等分析;写清备案产品要交什么;补上 上市销售数据 要求。

  2. 完善「安全食用历史」
    生产工艺接近食品加工之外,增加 「生产过程仅涉及物理加工」 的情形,系统毒性豁免范围写得更清楚——植物粉、简单物理提取类原料可能更容易对上这条,但仍要证明材料够格。

  3. 调整祛斑美白剂、防脱发剂的评估依据
    这两类功效原料,草案写明可以用: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结论、WHO 等权威机构安全限量/结论、原料 3 年安全使用历史、安全食用历史。
    但:祛斑美白若只靠「3年使用历史 / 安全食用历史」,还要根据理化特性、美白作用机理充分分析长期皮肤风险;排不掉风险的,要补人体长期试用试验材料——不是放宽到随便用历史数据交差。

修订动机写明:完整版安评推进后,旧指南部分内容跟不上行业需求,落实国药监妆〔2025〕18号促高质量发展意见。

影响谁

  • 在中国做 普通/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、完整版安评 的品牌、备案人、安评机构
  • 祛斑美白、防脱发 特殊化妆品,以及相关新原料/功效原料供应商
  • 想用「食用历史 / 3年使用历史」少做系统毒性的原料商、工厂
  • 只做跨境零售、不在国内注册备案的卖家:本条不改你的平台上架义务

意味着什么、现在注意什么

  1. 别当成已经生效:11-30 前可提意见;定稿前以现行 2024-04 指南为准。
  2. 安评和配方团队:把在用的「3年历史」「食用历史」证据包对照草案过一遍,缺销售数据、工艺说明的现在补,比定稿后返工便宜。
  3. 美白/防脱:就算草案放行国际机构结论和历史数据,长期试用那条可能卡住「只想用历史数据、不想做人试」的路径——预算和排期要留余量。
  4. 想提意见:下官网附件反馈表,11月30日前发到 hzpbwh@nidc.org.cn。

证据(核对日期 2026-11-06)

修订说明第10页:修订必要性与原则(对2024年4月版指南修订):

中检院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第10页

修订说明第11页:3年安全使用历史、安全食用历史(含仅物理加工)、祛斑美白/防脱发评估依据与人体长期试用:

中检院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第11页:三点重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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