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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合规

欧盟化妆品规则之外,标识须德语。直接向德国最终用户销售的境外企业还须包装登记。

核实于

  1. 1德语标识
  2. 2CPNP
  3. 3包装登记
必须标签待核实

标识须使用德语

🏛 联邦消费者保护局 · 👤 向德国投放化妆品的责任人

💰 未知⏱ 未知

德国化妆品条例要求标识使用德语。面向德国的网站销售同样适用。

官方来源 · bvl.bund.de ↗
必须备案注册待核实

申报生产或进口地点

🏛 各州主管机关 · 👤 在德国有住所的化妆品企业

💰 未知⏱ 未知

在德国有住所的企业,须向所在地或进口地主管机关申报生产地或进口地。配方改由CPNP接收。

官方来源 · bvl.bund.de ↗
必须备案注册待核实

上市前CPNP通报

🏛 欧盟委员会 · 👤 责任人

💰 未知⏱ 未知

联邦局说明,CPNP通报已完全取代此前向该局报送配方。通报不是逐批许可。

官方来源 · bvl.bund.de ↗
必须包装注册待核实

包装登记与授权代表

🏛 中央包装登记处 · 👤 向德国最终用户销售的境外企业

💰 登记免费⏱ 未知

没有德国机构、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包装产品的境外企业,须指定授权代表履行延伸责任。登记本身免费。

官方来源 · verpackungsregister.org ↗

仅供参考,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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