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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法规待核实

中检院征求冻干、次抛化妆品标准:11月22日截止

中检院10月15日公开征求《化妆品冻干产品》《次抛型化妆品》两项标准意见,11月22日截止。冻干面膜、试用装不在范围。做冻干粉/安瓶精华的工厂与品牌宜对照草案自查。

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(中检院)2026年10月15日发通知,公开征求两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稿,反馈截止 2026年11月22日,须在「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」提交:

  1. 《化妆品冻干产品》
  2. 《次抛型化妆品》

冻干产品大致指:用真空冷冻干燥做成片、块、球、絮或粉,复溶后再涂在皮肤上的化妆品。官方起草说明写明——冻干面膜不适用;冻干原料、非化妆品用途也不适用。

次抛型大致指:一次独立包装、开封后一次性用完的护肤类(常见吹灌封软管、软胶囊、安瓿等)。试用装、赠品等不适用。

草案在建统一的质量指标、检验方法和标签/包装/运输/贮存要求;常规 pH、微生物、重金属等仍对齐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等现有规则,复溶性、耐热/耐寒等品类特有指标是新方法。

意味着什么

  • 还在征求意见,现在不是强制标准;但国内此前几乎没有专门国标/行标覆盖这两类热销形态
  • 在中国备案/注册、或在国内代工冻干粉、次抛精华再出口的品牌与工厂:趁截止前对照草案看水分、复溶、包装密封、标签表述会不会卡检测
  • 别把「冻干面膜」「小样试用装」误套进这两份标准的范围里做错误整改

官方原文与附件下载:中检院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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